湘最大外贸企业破产清算惹争议

湘最大外贸企业破产清算惹争议

  宣布破产已经一年有余,但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进出口公司”)资产清算仍然进展缓慢,多数债权人更是直指破产为“硬破”(指不到破产地步而强行破产)。 


  湖南进出口公司为湖南最大的外贸企业,湖南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组出示的文件显示,“因严重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于2007年3月被长沙市中院裁定破产还债。《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报告》显示,至宣布破产时,湖南进出口公司破产总值为2567.66万元(含抵押财产),普通债权179846.74万元。 


  2008年10月23日,在湖南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清算组公布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被否决;11月14日,债权人会议再一次否决了分配方案。值得关注的是,11月14日提出的分配方案,与10月23日已经被债权人否决的方案一字不差,连日期都仍为“2008年10月23日”。


  侵占人头费? 


  根据《关于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拖欠职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公司共有职工997人,其中在职816人(含派遣至二级公司工作695人),离退休181人。而根据从当地社保局等部门了解的情况,该公司“派遣到二级公司工作”的695人并没有为湖南进出口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没有为这些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不能认定为湖南进出口公司的劳动者,其劳动债权应在其提供劳动、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公司处理,不应纳入湖南进出口公司破产劳动债权范围,否则,就侵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界人士为《第一财经日报》作出了如是解读。 


  湖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方面向记者表示,如果上述行为属实,则属于虚构人头冒领费用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划拨土地能否无偿收回?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司法解释,规定破产企业划拨土地可以由政府收回。但债权人代表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可以收回,并不意味必须收回,也不意味着无偿收回。根据《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书》,湖南进出口公司划拨土地的账面无形资产价值17182917.23元。债权人代表解释,该无形资产系企业开发划拨土地的成本,该费用虽然和划拨土地一起被清算组划入另行评估的范围,但企业对划拨土地的投资开发权益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政府要收回,也应依法给予补偿。 


  债权人代表同时表示,对破产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国家一贯政策是出让变现后优先安置职工,湖南的政策也是如此。因此,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应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进行处理,不能随意处置。


  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湖南进出口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清算组对划拨土地如何处置的答复是无偿收回,后被法庭予以纠正,法庭认为应当给予补偿。


  清零玄机


  “这个破产,可是破得彻底,连没有纳入破产公司的都清零了。”来自长沙的一位债权人向记者表示,怀疑湖南进出口公司资产清算过程中存在将资产恶意清零的可能,“我们有理由追问评估结论的真实性”。 


  湖南进出口公司珠海分公司,为湖南进出口公司注册120万元人民币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曾于1993年投资2100万元人民币在长沙建设万代广场高档房地产项目,成立了长沙万代广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4月9日,万代广场公司进行了法人代表的变更。万代广场目前尚有待售房产万余平方米。耐人寻味的是,在总公司(湖南进出口公司)七年未年检并于2007年3月破产宣告后,总公司负责人仍于2008年5月27日为珠海分公司办理了年检手续。查阅资料发现,珠海分公司并没有纳入拟破产子公司名单,但在评估报告中,其资产已经清零。


  “珠海分公司如此巨额的资产,评估值为零,很难令人信服。如果真的一文不值,为何在总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还积极办理年检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手续?”上述债权人代表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对于上述质疑,湖南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组以破产的资产清算和分配尚未完成为由,并未向记者提供正面的回应。清算组聘请的审计机构湖南财苑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他们只对清算组负责,媒体无权了解评估详情。


(友商网转载)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湘最大外贸企业破产清算惹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