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催生了公司丑闻和财务欺诈

什么催生了公司丑闻和财务欺诈

  日前,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成员John Cahill在2008马来西亚全国会计大会上做了题为“公司丑闻和欺诈——追寻根本原因”的报告,他认为公司丑闻和欺诈行为上升应归咎于对公司管理层的各种激励因素,包括绩效薪酬制度、完成既定收入等。

  他说,各种理论研究表明,催生公司丑闻和欺诈的因素多种多样,不过这些因素都基于公司的所有权是分散的还是集权的。相对而言,分散的所有权制度摆脱了直接的政府介入,而集权制度则与中央集权的政府经济紧密联系。

  典型的集权制度中有占控股地位的大股东,这种所有权制度通常存在于较弱的证券市场或新兴市场,信息披露不完善,而且往往由大银行担任监管任务。

  “在一个分散的所有权制度中,祸根是公司经理,而受害者包括股东、其他雇员、其他公司和整个经济”。

  “有时管理层会操纵收益,即通过带来收入来创造收益尖峰(earnings spike)。”他说。

  Cahill说,在分散所有权制度中催生欺诈行为的其他因素包括:绩效薪酬制度;董事会的管理;以及市场短视行为,包括满足分析师的预期和既定收益目标。

  “对欧洲14家公司的研究表明欺诈的主要动因是为了满足短期目标。”他说现在声名狼藉的安然和世通丑闻是会计违规的典型例子,而两个案例都与安达信有关。

  “需要谴责的还有其他当事人,包括投资银行、外部审计师以及律师,他们本来是能在早期察觉欺诈并阻止公司丑闻的。”他说。

  他也说,在分散所有权制度下,一个专横的CEO可以支配软弱低效的董事会,这正是公司为减少欺诈行为要着手解决的问题之一。有意思的是,个人的工作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行为。在一家控制得力、坚持原则的公司,会计舞弊的员工比较少。

  同时,Cahill说,在一个集权的所有权制度下,祸根往往是占控制地位的股东,受害者是少数股东,其他公司以及整个经济。

  控股股东有时可以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挪用资产等手段获利。

  “另一方面,控股股东可以直接监控或替换可能欺诈的管理层,所以在某种意义上管理层在这个情况下不太有动机去创造收益尖峰(earnings spike)。”他说。

  Cahill说,针对不同的所有权制度,矫正会计欺诈或丑闻的措施也不同,而且对一种所有权制度有效的管理性保护措施在应用于另一种制度时会失效。在消除由薪酬动机引起的欺诈行为时,则要在薪酬中增加长期考量成分并减少短期激励。

  他说,在现在常见的欺诈包括筹措资金的电子邮件、信用卡欺诈和零售欺诈。

  联系到澳大利亚的经验和最近毕马威的一项调查,Cahill说澳大利亚的欺诈事件在2004年到2006年之间多了一倍多。

  “毕马威的调查显示,在2006年有65000多起欺诈事件,2004年则是42000多起。大约47%受调查的公司至少发生过一起欺诈案件,每个案件涉案金额至少有17000澳元(合马来西亚林吉特40281元)。”

  “平均来说,一家公司察觉欺诈行为要花362天。”他说,欺诈案件中收受回扣和行贿占了34%。

(友商网转载)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什么催生了公司丑闻和财务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