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需要遵守法律

谁都需要遵守法律

  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公司在华合作企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因非法行使接管权,被中国法院判处向中国企业公开登报致歉并赔偿30万元。此案或许将成为国际“四大”违反中国法律的第一案例。

  令毕马威首度折戟的中国企业是中国民族企业娃哈哈。11月27日,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宿迁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诉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广州分所侵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毕马威华振发送具有财产接管内容的信函行为违法,对娃哈哈公司构成侵权;二、毕马威立即停
止发送具有财产接管内容的信函的侵权行为,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向娃哈哈公司赔礼道
歉、消除影响;三、毕马威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赔偿非合资企业人民币30万元。

  据了解,在长达近20个月的法国达能与中国娃哈哈商业纠纷及10余起相关诉讼中,达能在华诉讼均遭败诉。这次,毕马威作为被达能指
定的非合资公司接管人,非法跨境行使接管权力,无视中国法律,也依法受到制裁。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案的判决具有典型意义:国际跨国公司与跨国会计师事务所
既需要遵守职业操守和商业公正原则,也需要遵守中国法律。一旦违反中国相关法律并侵害了他人利益,同样会受到中国法律制裁。

  2006年起,娃哈哈集团与合资伙伴法国达能集团出现严重分歧。2007年5月起,达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对娃哈哈集团及
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提起违反合资合同的仲裁后,旋即在美国、BVI、萨摩亚等地展开各种诉讼。达能还申请对非合资公司股东的在华资产与经营情况进行冻结和全
面清查。毕马威为达能全程委托的资产接管人。

  从2007年11月起,毕马威开始以接管人身份着手在中国境内行使接管权。法院调查显示,截至2007年12月,毕马威共发出60
余份接管人信函至全国多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要求这些企业提供股东资产信息;全国30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被要求未经毕马威同意不得办理非合资
公司的股权转让、变更等手续;有10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要求提供非合资公司审计报告;13家银行被要求冻结BVI公司的银行账户,并提供账户余额详情及对账
单。

  根据我国民诉法相关规定,接管人权力的获得必需依赖实施接管行为所在司法管辖区域法律的明确授权并履行必要的程序。经江苏省宿迁中
级人民法院调查证实,在当前中国司法管辖范围内,毕马威作为接管人的权力并未获得中国法律的明确确认,因此,毕马威实施的接管及其相关的延伸行为,均没有
法律上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从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而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判决书内容,毕马威华振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递交上诉状,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但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毕马威华振上诉胜诉可能性不大。

  毕马威官方网站信息显示,作为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毕马威目前成员机构遍及145个国家,拥有员工12.3万人,以专业团队向全
球企业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1992年,毕马威在华成立中外合作企业毕马威华振,成为最早进入中国内地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这一判例有望成为中国的经典案例,跨国公司与跨国会计师事务所联手与中国企业打官司,却不遵守中国的法律,想打个擦边球钻中国法律的空子,结果却受到中国法律的制裁。这是中国法律给跨国公司和跨国中介上了一堂中国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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