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开列“非卖品”

国资委开列“非卖品”

  一批中央企业的子企业将成为“非卖品”。

  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称,国资委将在年内确认并公布一批必须由国有资本控股的子企业名单。目前这项工作正处于课题研究阶段。

  这是国资委加强中央企业控制力的又一举措。分析人士称,现在很多中央企业的重要资产都在二级或者三级子公司,“在转型期间,对这些产权的控制是必须的。”

  “非卖品”

  在2008年年末举行的央企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要确定并公布一批国有资本必须保持控制力的重要子企业名单,以增强中央企业的控制力。”

  2008年6月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将“重要子企业”定义为:在境内、外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并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下属重要经营单位。

  这份文件提出,以年度财务报表为依据,列入重要子企业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的合计占集团公司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文件明确,央企可以按上述原则确定重要子企业的范围。

  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钢说,简单来看,重要子企业就是指主业集中,规模比较大的央企子企业。像中石油、中石化这样主业集中的企业,重要子企业也就一家。

  他说:“因为国资委要求央企的主业不能超过三个,因此要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重要子企业数目不会很大。”

  国资委规划发展局人士称,去年国资委曾对重要子企业数量和规模进行了摸底。不过当时是要求央企上报自己认定的重要子企业名单。

  另有信息显示,这些分子企业相当一部分会是上市公司。历史数据显示,2001年国有净资产的1/3和主利润的2/3都集中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很多上市公司属于央企子公司。而过去几年央企上市进程明显加快。

  国资委相关人士称,如何在这些子企业中体现 “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具体的操作办法还在进一步研究中,大体的思路是通过股权控制的方法来实现,也就是说,国有资本在这些公司中绝对控股或者有条件地相对控股。

  该人士称,目前这项工作正处于课题研究阶段,这些子企业名单有望年内公布。

  从行业角度看,名单上的子企业首选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明确表示,国有资本对这些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将保持绝对控股。

  国家电网公司对外联络部新闻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电网目前已有的子公司,绝大部分都是国有资本控股,这是公司的一个大方向。“好的企业必须不断加强控制力,至少要控股,甚至达到100%持股,没有前途的企业则退股。”该人士说。

  根据兴业证券最新的统计,到目前为止,这七大领域中央企业有40多家,资产总额占全部中央企业的75%,利润占全部央企利润总额的79%。

  国资委的数据也显示,在100余家央企的各级子企业中,独立法人企业共有17000多家。截止到2005年底,中央企业及三级以上子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占到了55.79%,其资产总额占到58.47%。

  但名单不会局限于上述领域。王志钢认为,所谓保持控制力,“还要求你有话语权,而别人没有。”他表示,这就需要确定名单上的重要子企业在所处行业里的
比例,而且不同行业所占的比例也不一样。“有的需要占到50%以上,有些行业里面可能占到30%以上就够了,关键是要在行业内有话语权。”

  尽管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名单尚未公布,但已产生示范效应。1月14日,北京市国资委负责人称,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北京市国资委也将分批次公布重要子企业名单,研究、探索对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方式和方法。

  又一步

  如果这份名单公布,将是国资委在加强中央企业控制力方面迈出的又一步。

  国资委自成立之初就在研究国有资本调整方案,以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资委研究中心2005年初完成
了一份报告,选择石油石化、冶金、机械装备、汽车、电信、煤炭、商贸、交通运输、建筑业和投资业等21个业务板块,进行研究并提出了这些行业资源整合和企
业重组思路。

  2006年12月,国资委曾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随后,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国有经济应保持绝对控制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

  他同时提出,在机械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行业,国有资本将保持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科研、设计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

  此后,中央企业开始了一轮整合重组,经过合并同类项、纵向一体化等多种方式的整合,截至目前,中央企业数量已经由当时的161户缩减到去年末的141家。

  根据上述《指导意见》,有关部门应该抓紧研究确定具体的行业和领域,出台相应的产业和企业目录。不过这个目录至今没有出台。

  这也可能带来诸多隐患。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王吉鹏表示:“目前大部分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都是以控股的方式掌握着重要的子企业,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国有资产占有量及收益多集中在集团下属重要子公司。”

  而国资委只负责母公司监管,无法直接和及时掌控集团所属子公司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存在一定的失控风险。

  曾经主持过多次企业重组改制的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说,以往涉及到的央企子公司的股权变更,很多都是事后审查,虽然有事前报批的机制,但是由于政策不完善,很多还是边摸索边申报,包括近几年发生的外资并购案中,国资委在审批上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地位。

  “如果能事前将规则制定好,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改,什么样的企业不能改,如果改,可以改到什么程度等,把问题从事后转向事前,就会减少很多麻烦。”他说。

  实际上,国资委成立之初,就将拟定 《所出资企业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纳入立法规划,并在多家央企集团公司做了调研,然而至今未果。

  2007年,国资委选择部分重点企业以及管理级次较长、主要经营实体在三级以下等企业进行全级次上报试点,纳入试点范围的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单位不分级次均应填报财务决算报表。

  这被理解为国资委首次对中央企业三级以下子公司实施直接监管。

  更迫切的原因在于,国资委相关人士称,进入2009年之后,国资委子公司的股权多元化已经进行到一定阶段了,今年开始将逐步会对一些母公司进行股权多元化操作。“在这以前,确定一批国有资本保持控制力的子企业名单是完全有必要的。”

  王志钢表示,虽然母公司进行股权多元化和重要子企业名单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也有必要考虑这些问题。

  监管路径

  对于国资委的做法,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研究部部长程伟表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出资人管理模式,“其实这就类似于一个产业管理的方法,只是通过股权的控制来达到预期的目的。”

  “表面上国资委监管的触角越来越深,但这是必要的。现在很多中央企业的重要资产都在二级或者三级子公司,在转型期间,对这些产权的控制是必须的。”他说,在没有一个产业管理条例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的名单是有积极意义的。

  北京仁达方略管理咨询公司王吉鹏说:“目前国资委正在进行的是国资委——集团公司——子公司的国资监管体系,如果集团公司的控制力不够,国资委对于那些活跃在一线进行实际商业运作的子公司的监管,只能是‘强弩之末’。”

  王志钢也认为,重要子企业名单的出台,更多的是为了加强管理。

  “既然是重要子企业,就会和一般子企业区别开来,按照国资委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原则,可能未来这个企业的某些决策权就由国资委来批复,而一般子企业的决策权还是在集团公司。”他说。

  实际上,在国资委成立后出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就明确规定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需由所出资企业报国资监管理机构批准。在此后的一系列法规中,将重要子企业产权转让、改制等审批权限均划归了国资委。

  王志钢认为,这份名单也能帮助企业“对号入座,大家都心知肚明,让每一方面都明白自己在国有经济中承担的地位和责任”。

  不过,王吉鹏也强调,“国资委”不能因此变成“国企委”,不管是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监管,还是直接监管,最关键的还是在于效率和国家产业安全。

  国资委人士表示,在中央企业逐步建立董事会之后,未来国资委也会通过董事会对名单上的企业进行管理,“这些企业也会是董事会重点监管的企业”。

  该人士称,这份名单的出炉,并不会对目前的产业格局造成多大影响,“因为这七大产业是以前都已经确认过的,此次只是将名单进一步细化,从产业细化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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