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实训教学平台软件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基础会计实训教学平台软件项目询价采购邀请函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基础会计实训教学平台软件项目(项目编号:09-01-04)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品名




基本要求




数量




单位




供货单价




供货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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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实训教学平台软件




V1.0;B/S结构;功能:1、软件按会计教学章节预置实训内容,既有单项实训又有综合实训,可按章节形式进行组织,老师可自行调整章节顺序。2、原始单据仿真,所有原始单据必须具有多联次页面(或正反面)、红单、凭证画线、签章功能。3、必须能用红色背景或红字给出学生具体错误地方。允许学生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同,系统能够智能判断。4、教学控制,教师能够按章节对教学进行控制,可控制相关教学章节是否开放给学生进行实训。能够控制是否允许学生查阅正确答案。可定义实训难度。5、内容完整性,内容可包括实训、课件、标准化测试。内容自主性,老师能够自由组织章节、自由添加修改内容,实训内容可以无限增加。灵活性,可自定义素材和实训内容,系统可自动生成虚拟企业、角色和签章。6、分岗和混岗实训,可以通过选择企业、角色和签章形式进行分岗和混岗实训,且企业和角色老师可自定义。7、教学辅助,具有教学论坛、教学公告、准则文件等教学辅助功能。章节预置好实训内容。投标厂商要求:投标厂商应具有软件企业登记证书、财会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售后:提供免费上门安装、培训;产品至少三免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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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货地点:和平区内。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支付合同全额货款。




(五)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等原件验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本中心备案。(已在本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资料)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可分项进行投标,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9年1月23日16:00以前在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免收招标各项费用。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45号101室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电话:022-23197218




传真电话:022-23197218   联系人:王先生
董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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