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靠自查自纠能解决根本问题?

“小金库”靠自查自纠能解决根本问题?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24日召开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
长谢旭人强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是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是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的3个突出特
点,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运用这些政策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4月25日《人民日报》)

  “小金库”的危害十分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造成了国有资产
失,而且还容易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破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近年来,我们国家加大了对私设“小金库”的清查力度,然而中央的重重禁令,却依然未能阻止
小金库的扩张和蔓延。上至国家机关下至地方政府,“小金库”司空见惯,屡审屡犯。资料显示,从1998年到2006年上半年,共8年半,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含挤占挪用)金额1406亿元。在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小金库”的数额可能高达827亿元。

  笔者认为,“小金库”现象得不到遏制和消除的根本原因,在于惩罚不力。“小金库”往往与集体腐败相伴相生,然而在查处上总是以违纪论处,没有把“小金库”看成是经济
罪,没有当做腐败案件立案处理,通常是要求自查自纠,“整改”了事,没见到哪个部门头头因为设“小金库”而掉乌纱帽的,更没有因此进“班房”的。时间长
了,人们抓住了“规律”,违纪不违法,谁也没办法。出事了顶多检讨检讨,罚点“银子”也不掏自己腰包,使“小金库”这个病菌不仅具备了“抗药性”,有的还
发生了变异,形成了“毒瘤”,到处传染,到处扩散。

  现在又把“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核心放在了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上,固然,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和鼓励举报也是个措施,态度也很明朗,但仍然
老套,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心里实在没底。“小金库”问题几乎成了财经管理上的“癌症”,治顽症用一般常用药肯定不行,必须下猛药,甚至要对重要部位开刀。

  小金库里“银子”的支配权基本上是“一把手”说了算,只要把“一把手”治住了,小金库也就“库垮水枯”了。但给“一把手”治罪也要有出处。如果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对设立“小金库”的决策者行政问责与法律问罪“双轨进行”,看还会有多少“一把手”愿意为集体腐败担责?可见,如何在法律上对“小金库”行为定“集体腐败”罪名,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小金库”问题,必须注重制度建设。但制度建设也要避免总是口头号召,把提要求当成了抓落实。比如,这次全国“小金库”治
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这类要求过去也曾有过,可实际工作当中落实了多少?我看,
应该把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上,用实实在在的改革进度来回答创新机制和体制的问题,把长效机制从口头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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