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

2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
      近日,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上首度透露,在138家中央企业中有2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业务,亏损的占到多数。

  “首先要严格合规。有些企业从事衍生品交易并未得到批准,对此要坚决纠正。” 李伟在会上表示,国资委将在今年年内对央企投资包括金融衍生品在内的所有金融领域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多数亏损

  目前,上述涉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央企正在按照国资委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全面清理各类金融衍生业务。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多家央企开始陆续爆出金融衍生品业务巨亏。如中国远洋所持“远期运费协议”约有40亿元浮亏;东方航空航油套期保值公允价值损失约62亿元;国航燃油套期保值合约截至去年底公允价值损失高达68亿元。

  为此,今年3月,国资委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损失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强对违规事项和重大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力度。并且特别规定“资产负债率高、经营严重亏损、现金流紧张的企业不得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李伟在上述会议上再三强调,“国有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目的为了避险,是为了套期保值,而不是作为盈利的手段,更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进行投机。”

  在会上,李伟也对从事衍生品业务的国有企业提出了详细的要求,“首先要严格合规。国家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实行审批制,得到批准的才可以做,没有得到批准的就不能去做。” 李伟说。

  据相关统计显示,从2001年至今,获得从事金融衍生品相关业务许可证的央企共有31家。李伟说:“有些企业从事衍生品交易并未得到批准,对此要坚决纠正。”

  国资委年内将全面摸底

  李伟还要求企业要保证目的明确,要严格遵守期货套期保值中“期货盈(亏),现货亏(盈)”的原则,业务量要与企业的需求及规模相适应。期货与现货是套期保值产品的统一体,要统一考核,不以单一方面盈亏为考核依据。

  李伟在会上表示,“今年国务院国资委要对中央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总体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地方国资委也要根据本地国有企业投资金融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关办法。”

  在具体操作上,他建议从事相关业务的央企要聘请财务顾问机构把全部风险罗列出来,不能风险敞口,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都要有止险措施,并要财务顾问承担未告知风险的责任,以合同形式落实。否则就坚决不能做。

  此外,要尽量做场内交易,尽量不要做场外交易,尤其是不要做那些复合式的复杂的衍生品业务,做简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出现大的问题。

  同时,他还要求企业一旦从事就必须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内部管理,建立风险管控制度。要培养专业的人才从事衍生品交易,要对主要操作人员进行实时
实地监控,前中后台一定要严格分开,相互制约。要建立起有效的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严格执行风险监控部门的独立报告制度,定期进行外部审计。

  除了金融衍生品以外,国有企业投资其他金融领域例如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等现象也开始进入到国资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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