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施工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施工企业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它工作面分散、标底金额大、施工周期长,货币资金在施工企业的流动有行业特点,比较难以管理。为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序流动,使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就要建立一套适合施工企业特点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
  1.现金、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准确。现金和银行存款是货币资金中最容易出问题的,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岗位设置、人员职责划分、限制接触等方面加以控制,做到帐实相符,帐表一致。
  2.现金、银行存款的使用要合理、合法且恰当。一方面要做到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需要量,同时要加强对支出的控制,对于每一笔支出业务进行严格审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防止挪用、侵占等行为的发生。
  3.其它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其它货币资金都是有专门用途的,要保证按规定用途使用,并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将多余款项及时收回。
  4.建议设立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大中型施工企业承建的项目多,地域分布较广,跨市、跨省甚至跨国。在总部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目的在于统管整个公司的资金收支、调配、调剂余缺,做到专款专用,互不挤占,协调调度,有偿使用,最大限度的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时监控项目资金流向,洞察资金管理中的不足。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
  1.严控现金流入。要搞清楚钱是从哪里来的,以什么样的形式来的,应来多少,实际来了多少,应收未收如何处理。对于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不能设账外账,不允许设立小金库,严禁收入不入账。收入不入账,为违法犯罪埋下伏笔,其弊端大、危害性高,贪污、挪用甚至盗窃大多因此形成。
  2.管住银行开户。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施工企业由于作业对象分散,结算账户随项目在当地商业银行开立,可以开立一般结算账户或者临时结算账户,开户业务应该控制在公司财务部或资金结算中心,由项目财务人员代理资金中心在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实行票据借用和报销制度,资金中心统一记账、对账、监督、管理。杜绝多头开户,杜绝项目部私自开户,不允许公款私存,不允许出借帐号。平时进行定期财务检查,保证账户正常使用,避免引发一些潜在的账户管理风险。项目完工后,及时销户。
  3.抓好现金盘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单位应当定期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作为流动性最强的资产,现金一直是犯罪分子“青睐”的对象。必须强调现金工作的日清月结,保证资金安全。有的项目由于离银行较远,现金用量多,现金盘存及保管更为重要。同时笔者认为,目前由现金经办人员自行完成日常盘点业务本身有疏漏,应该引入监盘机制。
  4.与银行的对账、与客户的对账。将企业银行帐与银行每月的对账单核对,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与客户的对账,建立企业与客户的诚信机制,树立信用形象,详细核算与客户的往来账项,确保货币资金回收足额及时,支付合理,避免因为地域原因、时间差异、未达账项等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5.管住印章,管好票据。做好与货币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票据购买、领用、保管、背书、注销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预留印鉴、财务章、个人名章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授权,严禁由一人保管使用支付款项所需要的全部印鉴章。开设项目临时帐户以后,由资金中心统一票据管理,由项目财务人员借用和报账,资金中心对借用票据签发限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企业往往是将盖全印鉴的空白票据借给项目使用,有遗失风险,也失去了监督约束。笔者认为可以在异地票据上增加一个项目部印鉴,在票据使用时由项目印鉴管理人加盖此印鉴,这样会更加安全有效。
  6.把好财务人员的任用关。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修养高、具备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财务人员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上至关重要,是做好企业财务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7.严把货币资金支出关。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货币资金流入流出十分频繁,如何及时准确判断哪笔支出合理合法,哪笔支出有问题?关键看其支出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要搞清楚这笔钱为什么要支出?是咋样出去的?第一,审核用款计划。用款要有计划,有书面申请,包括用途、金额、支付方式、大的金额还应该附有经济合同。第二,审核审批程序、权限以及手续的完备。不允许缺漏程序、越权审批,对于手续不全的予以退回重审和补充审批。第三,支付再审核。货币资金一旦付出,若出现问题比较难以追回,所以在支付时一定要认真核对金额、用途、收款单位等票面信息后支付,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帐,以规避审批风险和支付风险。施工企业属于微利行业,开源固然重要,节流也不能忽视。把好支出关,将不合理不合法的支出及时发现处理,提高经济效益,使企业生产经营更加健康有序。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不相容职务,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或者部门担任,既可能弄虚作假,又能够掩盖其舞弊行为的职务。经济活动通常划分为五个步骤,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合理设置会计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制约机制。出纳不能兼任稽核、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成本以及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施工企业由于项目规模大小不一,在财务人员数量的配备上也有差异,所以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控制比较难做,必须在一些关键程序上由项目部人员兼职监督工作,使程序正常、环节不乱,总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把关。
  2.授权批准控制。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明确的涉及货币资金控制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以及责任。授权批准的核心是谁被授予了某种权力?这种权力有多大?如何施行。对于大额货币资金支出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的发生。
  3.设立资金结算中心,全局管控货币资金运动。实践证明,在大中型施工企业设立资金结算中心,以结算中心为纽带,使企业能够全面把握货币资金的流动情况,既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又能集中优势、减少资金淤积,促进货币资金在企业内部的活跃流动,也保证了招投标资金的需要量。
  4.会计系统的控制。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业务,明确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移交工作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
  5.财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反映了在组织上的控制要求,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规定了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长期在某一财务岗位上工作,会有意无意形成对货币资金的安全隐患。实践中因长期从事一项固定财务工作而出现的违法犯罪情况屡见不鲜,有的还属于合伙犯罪。施工企业由于工程项目分散,工期长,长期不“挪窝”很容易滋生懒散气息和小团体势力,通过轮岗,既能使财务人员学习新业务,掌握新知识,经验更多,阅历更丰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也使得一些长期隐蔽的违法犯罪活动因人事变动、新任接手而暴露出来。当然,人员轮岗也必须注意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的稳定性。
  在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他强化了货币资金管理,保证了货币资金的安全,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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