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行抄税需提供资料
1、所属期上月已抄税的最后三份发票;
2、当月开具的所有发票(包括正常票、作废票),发票按顺序排列,作废票要求联次齐全并与正常票分开摆放;
3、次月开具的前三份发票,如次月尚未开具,则为前三份空白发票;
4、购票本,
5、索泰克维修单或故障单;索泰克导入的当月开票数据的U盘或软盘。
6、当月申报资料(包括主申报表、所需附表)
注:以上所需提供的发票包括:电脑版增值税专用票和电脑版普通票
当月金税卡曾经发生故障或设备升级进行扫描报税的企业,次月也需持以上资料抄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重新发行抄税需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