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另一种责任:对违法的权力安排说不

企业的另一种责任:对违法的权力安排说不  企业用不着寻找权力作靠山,法律就是企业永远的靠山。按照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去做,依法经营,就能处理好企业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企业与权力的关系,在发达的法治国家不成问题,那就是企业的归企业、权力的归权力,界线分明。在我们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企业与权力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很多企业家花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处理企业与权力的关系,只用少部分时间处理业务。实际上,中国的法治已经成熟到足以依法处理企业和权力之间关系的地步。

  企业没有安排权力的权利

  坊间有一个说法,房地产企业“会交租金”才能成功。这里所说的“会交租金”,是与寻租相对应的。房地产企业通过“交租金”的方式,安排或租用权力为房地产企业做事,为房地产企业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

  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万科却“不会交租金”。万科不行贿的原则,万科董事长王石可以在会上讲、在书里写、在电视上说。不行贿已经成为万科一面鲜明的旗帜。事实胜于雄辩,中国最成功的房地产企业推翻了坊间的说法。

  以向掌握权力的人“交租金”的方式来获取企业成功,也只能成功一时,不可成功一世。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一度风光无限,其原董事长刘军向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行贿,三人因此落马,谁还会认为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最终会成为一个成功的房地产企业?

  不只是房地产企业,所有的企业都不能因“会交租金”而成功。这蕴含着一个基本原理:企业没有安排权力的权利。政府权力是公权力,如果由企业安排权力,在企业和掌握权力的人都违法的同时,权力已经被私有化。公有财产私有化可以富民强国,但公共权力私有化既伤害老百姓,又危害国家政权。私有化的公权力是一种异化的权力,必然是腐败的权力。掌握腐败权力的人会变得很疯狂,自己驾驭不了自己,最终会走向毁灭。

  既然企业没有安排权力的权利,有些人企图用金钱的力量安排或租用权力,这必然为企业带来违法的风险。一旦风险兑现,会给企业家、官员和企业都带来巨大的灾难。

  那些擅长管理风险的企业,没有侥幸心理,不会采取企图安排权力的行动。擅长管理风险的企业,是通过提升竞争力实现成功的。具有核心竞争力,是企业成功的人间正道。真正的企业家,应该多找市场少找市长。

  企业没有被违法权力安排的义务

  企业没有安排权力的权利,同时企业也没有被违法权力安排的义务。

  广州番禺中心医院委托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空调采购招标,2008年11月21日,中标结果发布,原先位列第一、投标报价最低的预中标供应商格力电器[28.82 -0.41%]被排除在外,而报价最高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其中标金额比格力电器报价高出443万元。格力电器认为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这是一种违法的权力安排,他们没有义务接受。格力电器向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投诉两次被驳回,遂将维持其处理决定的广州市财政局告上法庭,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日开庭审理了该行政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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