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奸商”打交道的十条戒律

与“奸商”打交道的十条戒律

2010/8/13/0:10

    M君入行做家电营销已6年多,先后任职于大型上市公司、著名民企、跨国家电巨头等,最近其又回到了大型上市公司;经历了个中序次的岗位后,又回头来担任大区销售经理,来补其营销生涯中最重要的一课——具体操作一个微观的区域市场,补足销售的基本功。


    这几年,M君从推广主管最高做到主管营销的总经理助理,并顺利从市场策划转型到销售管理,感触颇多。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守信用的“奸商”更是深有体悟。


    在工作中不应该把工作和交友扯到一起;生意是生意,朋友是朋友!这样在处理问题时,就不会陷入被动!应该向经销商多宣传工厂的政策,积极引导经销商的市场操作,为经销商提供更多的市场指导和帮助,而不是过于依赖市场投入来刺激经销商。


    与一些“奸商”打了一些交道,渐渐体悟到了几条戒律,值得大家分享:


    1、商人的本性是逐利,追求利润最大化;“奸商”的本质就是怀疑一切,利用一切,利润至上,大有当年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气势!


利润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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