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拨缴的会计处理【会计疑难处理】

  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按工资总额2%拨缴的工会经费,会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的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简化报税流程、避免“多缴,少缴”等税务风险,就用金蝶KIS理税王
提高财税管理工作效率、避免手工误差 ,
金蝶KIS财税王迷你版 帮你忙!

更多有关税务登记内容请访问:税务登记流程_税务登记证查询【专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金蝶精斗云 » 工会经费拨缴的会计处理【会计疑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