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差异分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包括买价,不包括交易费用(比如佣金、手续费等),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有两个二级科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初始确认会计核算的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指买价,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也就是说,不能确认持有期限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如持有意图不明确则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分类账户,下设四个二级科目: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和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又分为两处情况:


  1.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则其初始确认为:买价+相关税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其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与相关税费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债券,则成本反映面值。买价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 “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实企业还有可能从另外一种形式取得,那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来持有最初意图是一定要持到期,因后违背了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处理,不难发现,其实因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持有期限短,到出售时,对于每笔交易金融资产中的交易费用也容易查证,则为核算简便不将交易费用直接进入成本;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不明确,意图也不明确,则将其交易费用进入其成本,在股票中直接进入成本,而对于债券,则挤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中了。当然,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只能将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能将其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如收到原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则应该冲减原来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如果是购买后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或利息,则应确认投资收益,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该予以确认。如某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成本为500万元,100万股。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上升为8元/股。这时就应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


  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是下跌为7元/股。这时就应该把损益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债券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应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进入到“应收利息”中,如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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