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产品是否还值得追捧【投资理财】

  今年来,随着美联储的不断加息,我国综合经济各方面情况,对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也进行了几次调整提高。有投资者可能心存担忧:与最新的外币存款利率相比较,一些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是否还有优势,到银行购买外汇理财产品究竟是否合算呢?

  理财产品收益仍高于定期存款

  据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理财师郭昭阳介绍,虽然今年国家数次提高了美元和港币存款利率,但此前售出的外汇理财产品,大部分早已到期兑付完毕。因此,一般来说,各家银行在推出外汇理财新品时,都会根据当时的外币存款利率,结合有可能上浮的利率预测,相应地提高其收益率,确保每一期产品的收益率均比同等档次的定期存款利率高。同时在产品设计上,把一些人民币理财与外币收益结合起来的结构性理财产品更具吸引力。

  他举例说,光大银行的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今年以来已累计发售11期,销售量达3.07亿美元,其热销的主要原因便是其收益率远高于同期的存款利率。

  记者从工商银行获得一份目前正在全国各分行销售的“利得宝”理财产品报价单。该报价单载明,本期限理财理财品种有美元和港币,美元有半年期和1年期两个期限,半年期综合收益率为3.85%,1年期美元综合收益率为4.05%;而港币产品的期限6个月,综合收益率为3.4%。

  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目前正在销售的第四期外汇结构性存款产品,港币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3%,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6%;美元一年零三个月年利率3.6%,一年零九个月年利率3.9%。与定期外币存款比,这些产品的收益都较高。如美元目前半年期的存款利率是2.375%,港币半年期是2.25%。

  投资者也有提前终止权

  我们知道,目前有部分银行销售的外币理财产品在其委托理财协议书中,曾有一条款规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委托投资权。有投资者反映,当时的收益还是较高的,但却被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而把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提前终止了。

  但据记者了解,正是国际外币市场利率的变化,影响了银行原来的预计收益率,银行从风险角度考虑,便行使提前终止权,把委托投资资金及已获得的收益打入投资者的理财账户,变成为储蓄存款资金。

  目前销售的产品仍然有提前终止的条款。如工行最新一期产品规定的终止权是每3个月行使一次,也即说,在银行认为其投资收益低于合约中向投资者预期的,而银行本身又必须承担较大损失的时候,将会终止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投资。这样看来,投资者较为被动,甚至可以说“银行行使的是霸王条款”。然而多家银行理财中心的人士却不这样认为。

  工行广州营业部理财中心理财师解释,其实个人投资者也可行使提前终止权,而且可随时终止。不过,如果提前终止投资就必须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原预测收益的1倍。但这样银行和投资者的提前终止权不是很不平等吗?

  银行理财师进一步解释说,收益高便意味着承担的风险大。外汇理财产品筹集的资金中,部分是由银行放到国际资本市场上作期权交易,因此,投资者如果随时提前终止投资,会让银行措手不及,不但造成原预测的收益无法兑现,银行还有可能承担更大的损失。收取违约金只是作一小部分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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