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取暖、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

  我单位2009年12月按公司标准为职工报销了一定比例的取暖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费用跨年度(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是否所得税申报要按属期纳税调整?另外,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购实物和发现金有何区别?

  【解答】

  (一)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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