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例: ABC公司股东2004年5月1日签署协议筹办一家加工企业,2004年9月开始建厂,同年11月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005年9月1日部分厂房开始使用,试生产产品并销售,但仍有部分厂房在建,而且已使用厂房与在建厂房是一个整体,属同一项工程。2006年4月厂房全部建造完毕,正式开始生产销售。从 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期间发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假设该企业未来所得税税率保持33%不变,每年实现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公司采用递延法。

  签署协议 开始建厂 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部分厂房开始使用并试生产销售 厂房全部建造完毕

  并正式生产销售

  2004/5/1 2004/9/1 2004/11/11 2005/9/1 2006/4/7

  1、ABC公司开办费的界定

  根据上文论述可知,ABC公司筹建期是从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开办费用是在上述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共计600万元整

  2、ABC公司开办费的会计摊销

  按会计制度规定,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月需一次性摊销开办费。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600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00万元

  3、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ABC股份有限公司开办费纳税调整台账设置如下(单位:万元):

  项 目 开办费实际发生或扣除年度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会计摊销额 600 0 0 0 0 0

  税收扣除额 30 120 120 120 120 90

  纳税调整额 570 -120 -120 -120 -120 -90

  尚未扣除额 570 450 330 210 90 0

  ①ABC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税务处理

  2005年允许税前扣除额=600万元÷5年÷12个月×3个月(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为10、11、12月)=30(万元)。

  2005年应调增应税所得额=600-30=570(万元)。

  2005年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570×33%=188.1(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30万元

  递延税款 188.1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18.1万元

  ②ABC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至2009年度税务处理

  每年应调减应税所得额=600÷5=120(万元)。

  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120×33%=39.6(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90.4万元

  递延税款 39.6万元

  ③ABC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税务处理

  2010年应调减所得额=600万元÷5年÷12个月×9个月=90(万元)。

  2010年转回的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所得税影响金额=90×33%=29.7(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 33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00.3万元

  递延税款 29.7万元

  综上所述,对开办费用的正确处理,关键是对筹建期和开办费用支出内容的正确界定。对费用内容应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正确归集。严禁将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费用和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费用计入开办费用。同时,在对开办费用的年度纳税调整中要正确调整时间性差异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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