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申报录入 【退税系统实操】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

申报录入时,加工费部分录入出口成品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录“0”,进项金额录入加工费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备注栏录WT+编号,这样保持进货出口关联检查时数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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