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的概念营销

    人为什么要去便利店?


    这个流传久远的脑筋急转弯有着各种各样的答案,也许这个人,是因为饿了,要到便利店购买面包,也许他书房里的台灯被坏脾气的小猫打破,急需换盏灯泡,也有人猜测是因为下雨了,要去便利店买雨伞……


    而书上给出的正解却是“便利店不会到人那里去”,颇有些无厘头式的调侃。但换个角度,这个小问题所揭示的正是营销学的一个基本命题。客户每次做出采购决定,都有它特定的、个性化的理由,他所交易的也不仅仅是产品本身,而是产品带给他的预期。


    如果我们花十元钱买了一本书,是希望书给我们带来阅读的愉悦,抑或了解它里面描述的事情。如果我们花掉几万元去买一辆车,我们也是在预期获得一种行为能力,尊崇或者方便。我们从不是为了宝马而买宝马,而是为了它能够给我们带来“驾驭世界向前”的豪迈。


    不过,数百年来,行业内却普遍将顾客称之为“无知的买主”,他们坚信,产品知识都是灵丹妙药,销售人员可以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通过察言观色,不停的煽动顾客,让客户购买推销员推销的任何商品,如此这般,编织出了无数诸如将冰箱卖给爱斯基摩人,把梳子卖给和尚的经典营销神话。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神话一直延续到上个世纪末,其实,“概念是指潜在客户对于您的产品或者服务,能够给其带来的作用的一种预期。”正如前文提到的在便利店买雨伞的顾客,他的“概念”是为了避雨,而购买面包的客户,他的概念则是充饥。


    所有好的营销,都需要找到客户所期待的、隐藏在产品背后的“概念”,进而带给客户解决方案。销售的首要任务在于从客户的实际出发,找出客户的概念,为客户创造出真正的价值,客户们掏钱购买,是因为他们认为产品或者服务对他们有用。人们的消费行为因为他们自己的原因才发生,而不是因为营销者的主观判断。


    如果在和客户发展交易关系时,用自诩无法抗拒的产品特性和好处强行推销的方式,结果往往适得其反。即使顾客买下了不需要的产品,但因为无法实现双赢,客户一定会为之后悔,并会在特定的场合对其产品进行抱怨,甚至大加诋毁,口碑的力量可以直接降低这种品牌的美誉度,销售人员装到口袋里的佣金也将不可避免的减少,企业也会渐渐处于被淘汰的边缘。

    在泛滥成灾的产品力时代已然逝去,品牌时代大步流星走来的时代,“概念营销”将是一段时期的永恒。不过,简短的概括有一种难度,但商业理念的形成必然有其严密的逻辑,探究思维形成过程,试着理清一下思绪,就可能容易得多。


    概念营销


    总部的管理者制作出各种广告、宣传册,并大规模的投放到市场上,处于市场一线的销售人员成了一名坚定的执行者,他的责职仅仅是依照总部预定的说辞,向消费者反复推销产品——尽管并不应该如此,但现实中常常是这样,这也是大多数营销方式无法奏效的原因。


    是的,销售人员卖的必须是自己的产品,但是,这只是他任务的一项。要想得到有效的市场营销效果,销售人员每次和客户在一起,必须寻找出客户需要或者不需要的真正原因,分析出客户的“概念”。然后把产品背后的东西和这种概念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这样的联系,即达到满足客户的需求,又销售了自己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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