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广场商铺再次拍卖抵税卖出5563万元

    10月27日下午,荔湾广场1.55万平方米商铺在白云宾馆再次被公开拍卖抵税,据负责查处该案的市地税第一稽查局介绍,这是该局第二次公开拍卖该广场商铺以追收其发展商—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欠税,该公司欠税案是我市迄今最大宗涉外企业欠缴地方税费案。本次拍卖商铺9887平方米,成交5563万元,所得将用于抵缴穗南公司的所欠地方税费6000多万元以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第一稽查局的负责人介绍,在前后历时6年的穗南案查处过程中,税务机关遇到了非常大的困难和阻力。但税务机关始终没有退缩,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将这起备受关注的我市最大宗涉外欠税案办成了铁案。本次再度拍卖荔湾广场商铺抵税,体现了税务机关维护税法尊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决心。尽管这次拍卖所得仍然未能完全抵缴欠税,但税务机关清欠的决心丝毫没有动摇,绝对不会放弃追收税款的努力,将继续实施必要的法律手段,坚决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全力追收欠税。

    他重申,税务机关将坚决秉持维护税法尊严、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原则,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手段确保税款入库,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他同时指出,守法经营、诚信纳税是每一个纳税人都必须履行的义务;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要低估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决心和能力,以身试法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从1998-2005年,第一稽查局先后三次对穗南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其在荔湾广场的开发、销售和出租中存在严重的税收违法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收入或行为无足额申报纳税:1、境外售楼收入;2、向客户收取的煤气开户费等有关代收代垫费用;3、将停车场、住宅、商铺等转让给中方;4、将部分商铺的所有权转让给外方等等。该局合计查补其地方税费高达8000多万元。

    由于该案欠税金额高、情节严重、案情复杂,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上级部门的重视。面对税务机关的查处和宣传教育,该公司无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诚意,除陆续缴交了少部分外,一直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阻挠、逃避追收。为此,该局依法查封了荔湾广场1.63万平方米的商铺,在2003年初实施强制拍卖,拍出其中部分,抵缴欠税800多万元。

    2003年拍卖后,穗南公司不仅没有积极清欠,更擅自出租部分被查封的商铺,使被执行标的粘上了错综复杂的经济利害关系,价值贬损,给税务机关的执行入库工作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和阻力。至10月27日拍卖前,该公司尚欠6000多万元的巨额税费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未予清缴。为了维护税法尊严和国家税收利益,杜绝税款流失,第一稽查局在经过精心部署和周密准备后,依法对其余查封的商铺进行了二次拍卖。

    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内地与香港企业合作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为3200万美元,投资总额9600万美元,全部资金由外方投入,中方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开发项目是位于广州市著名商业区—荔湾区上下九路步行街的荔湾广场。广场由8座塔楼、5层裙楼和3层地下室组成,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是国内最大型的商、住综合楼宇之一。该广场从1993年开始对外发售,1996年竣工使用。

    本次被拍卖的商铺有15529平方米,分为四部分,分布在荔湾广场的5楼B区,三楼B区、D区,和地下负一层,目前多在经营玉器、珠宝首饰等,面积分别是5643、6206、3294、386平方米。据分析,由于荔湾广场位于人流量大、特色鲜明、饮食和商业繁茂的传统商业旺地,拍卖不会对商户的经营造成大的负面影响;如果由实力雄厚的买家竞得标的,瞄准市场需求精心重新包装和经营,还会对整个广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若政策变化请按新政策执行,若各地政策存在差异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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