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会计实务中,处于更新改造中的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处于大修理中的固定资产的需计提折旧。

  (1)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按规定单独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2)企业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3)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经更新改造后的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4)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5)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6)企业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谁使用,谁负担)。

  (7)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l)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企业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l)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完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一般均应计提折旧。但是,房屋和建筑物,不管是否使用,都要计提。因此,需要计提折旧懂得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借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和对原折旧额的调整,均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企业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故地功能资产价值的,应当跟度调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对于接受捐赠的旧固定资产,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入帐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以及企业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借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借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借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借与租借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加大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所得税减少。所以,如果某一年度某企业多提了折旧,需然从表面上看利润会减少,但实际上企业少交了所得税。我们把折旧起到的减少税赋的作用,叫做“折旧抵税”或“税收挡板”。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

  按照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时,应注意:

  ①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②对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③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④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转入在建工程,停止计提折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不应转入在建工程,照提折旧。

  ⑤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当月处置的固定资产,当月应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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