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不宜公开水价成本 只因“水”太深

  只见水价上涨,不见成本公开;即便个别地方公开水价成本,也是走走形式,公众根本看不懂。这是现实写照。为何不见成本公开?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潘文堂的话说,“可能没有哪一家水务企业愿意公开自己的成本”。供水企业不愿公开成本还可以理解,但作为执政为民的地方政府物价部门反对公开水价成本,这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人们原本以为,某些地方物价部门不支持水价成本公开,是因为与供水企业“穿一条裤子”。却没想到在发改委举行的座谈会上,供水企业是赞成水价成本公开的,而多数物价部门却反对公开——隐瞒成本是因为把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附加在水价中。

  由此,我们不得不问一问:水、电、气、油等公共产品价格里,是不是都含有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这似乎解释了三个问题:一是政府部门为什么不愿意公开公共产品价格成本?因为成本里面有见不得人的秘密;二是公共产品为何总在涨价?因为不合理收费也在增加;三是为何维持垄断经营?因为垄断经营才便于行政乱收费。

  由于地方政府垄断着自来水等公共资源,如果地方政府反对水价成本公开,我们不但难以制定合理的自来水定价机制,而且无法面对舆论广泛质疑。因而,我认为即使地方物价部门反对水价成本公开,监管部门也要积极推动水价成本公开,绝对不能因为某些利益群体反对就不公开。

  水价成本公开化改革如何进行?显然发改委不能只与供水企业、地方物价部门座谈,理应广泛征求民意。鉴于地方政府反对水价成本公开,应当立法规定地方政府必须公开,谁不公开或者公开不彻底,就应当依法进行问责和处罚。

  基于“公用事业”和“特许经营”两方面的考虑,国家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律制度,要求水务企业公开成本,并且由第三方审核。这是一位业内人士的建言,值得考虑。不过,我以为,仅在法律上要求公开水价成本还不够,必须强制地方物价部门和供水企业公开成本。
  我国有《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强制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向全社会公开重要环境信息。我以为,不妨制定 《水价信息公开办法》,强制地方物价部门和供水企业向全社会公开成本信息。据悉,很多国家把水、电、气等公共产品的价格成本信息列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我们有必要向这个国际惯例看齐。

  目前,国家正在启动新一轮的资源价格改革,我们已经听到了一片“涨”声。由于资源性产品——石油、电力、煤炭、水、天然气等,具有其特殊的不可再生性,价格攀升属于意料之中,但是,我们希望资源价格能涨得明明白白,而且合情合理,而不是像水价那样被附加了诸多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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