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短期内不必对楼市“回暖”抱有幻想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天津调研时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这等于给当前的楼市调控再次定调:房价尚未稳住,调控政策不能放松;相关部委和房价过高的城市还须继续出台细化措施,认真落实“国十条”调控精神。

  4月中旬启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以来,全国楼市开始降温,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商品房成交量大幅萎缩。至于价格,虽然大部分新盘价格依然坚挺,可二手房市场中价格坚冰已破,5%-10%的折扣已成主流。随着5月初恒大地产展开全国促销,不排除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房企和楼盘加入降价大军。

  新政满一月,业内外对于政策和市场走势存在明显分岐。从地方细则观察,不同城市已出现态度分化。较早出台的北京细则最为严厉,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新购一套房;而其后出台的深圳细则,却将草案中存在的限购条文删除——原因是当地政府认为调控政策已见效,不宜过于严厉;及至广州细则出台,则连“限制三套房贷”的权力也放给了商业银行。

  目前讨论和猜测最多的是尚未出台的上海细则,据相关消息,上海细则中将率先推出调整后的房产税,而且连税率都传得有板有眼,政策力度据传比北京更甚。对此,笔者持保留意见——与深圳相似,近一个月来上海楼市亦出现明显降温,为了避免把市场彻底打入“冷宫”,本地政府不见得会追加更狠的措施。

  温家宝总理的最新表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中央对当前的楼市调控效果仍不满意,还未到转而担心市场调整幅度过大的时候。恰巧与之相呼应的,还有另外一则媒体消息: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起草一部“更严厉”的关于楼市调控政策的新文件,力度和范围将大于不久前刚刚出台的“国十条”,其出台时间,将视此次楼市调控情况而定;如果调控达不到预期,将会很快出台。

  笔者宁可信其有。因为2005年-2006年国务院出台“国八条”和“国六条”后,都有几大部委联合出台细则,而本次 “国十一条”和“国十条”出台后,但见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单个部委或小范围内的部委联合出台文件,尚无多部委“联合作战”计划现身。所以,国家发改委倒真有可能牵头制定细则。

  由此可见,接下来两个月,部分高房价城市的房价若不能如期出现一定幅度的调控,政策绝不可能放松;如果不幸像今年3月一样房价再现一波猛烈反弹,则更为严厉的政策还会继续出台,直到房价被政策之笼困住。

  最后,笔者还想提醒业界人士,尤其是对政策和市场回暖仍抱些许幻想的开发商,真的要好好领悟今年初温总理所谓的 “本届政府任期内一定会稳住房价”。这就注定2012年之前,我国房价不太可能重现2004年、2007年和2009年这三个年头的狂热盛景。若问政策何时会放松,除非三季度市场出现非常低迷之态——像2008年下半年那样,则四季度部分短期性的调控政策,比如房贷政策方可能“自下而上”出现松动。至于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这类住宅产业政策,并不会因市场冷热而出现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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