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尚文化:版权生意2.0

万达影院不能开到乡下去,他们能。

  “你看,这就是广电总局批复的文件。”网尚文化集团(以下简称网尚文化)CEO黎锋在办公室兴奋地把一份文件拿给记者看。

  3月15日,广电总局电影局批准了关于网尚文化建设“网尚电影院线”的请求,是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指导意见》发布后,首家获得电影局批复设立的数字电影院线管理公司。

  网尚文化计划在未来5年,投资10亿元建设“网尚影视院线”(网尚文化将采用加盟或参股的经营模式)。这意味着,在存在巨大市场空间的广大二级电影市场,将会出现上百家小型精致电影院。而除了与大型院线的大片同步播映外,其自主点播模式将使得24小时运营的电影院成为城市文化的新亮点。

  作为国内最早做数字影视版权经营的公司,网尚文化在很长时间内扮演了一个影视版权领域“布道者兼检察官”的角色。随着国家打击盗版政策越来越严厉,加之数字影视这一领域玩家之间的竞争升级,正版内容正在成为行业竞争的主要游戏规则,网尚文化则在行业拐点出现之后,迎来了自己的收获季节。

  在版权领域精耕细作多年的网尚文化,正在借助版权的东风,率先由单纯的版权商向“版权+渠道”的2.0模式转型。

  挟版权以令渠道

  在中国电影市场结束国家垄断,开始向民营资本开放之后,黎锋成为了第一批“吃螃蟹”的发行人之一。2002年,黎锋投资的北京耐可思公司,借鉴美国大片发行模式,帮助《英雄》实现了1亿元的国内票房以及同等数量的广告收入。这是中国电影产业的重要转折点。

  在电影发行事业处于黄金期的时候,黎锋选择了激流勇退,因为他认为电影发行业基本上是公关层面的同质竞争,随着后来者的不断加入,这一领域的利润逐渐摊薄。

  但黎锋并没有离开电影发行业,而是把目光转向了一直被忽视的市场:网吧。黎锋调查后得到的结论是:在中国星罗棋布的网吧是人流量极其庞大的空间载体,有着十分可观的“流量变现”潜力。把影视版权作为商品销售给网吧老板,虽然单店单位利润有限,但足够大的人流量以及足够多的点击率,同样可以制造可观的长尾价值。这就好比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放置一台“老虎机”,即使来往行人每人只消费2元钱试试手气,那也必将是一个可观的利润总和。而这一商业逻辑,在之前已经被众多为网吧提供盗版影视制作的公司证明。

  2004年,IDG亚洲区总裁熊晓鸽被黎锋拉着去网吧实地考察,最终同意投资黎锋组建的网尚文化公司,并破天荒地担任了网尚文化董事长一职,亲自为网尚文化的版权生意做形象宣传。

  颇具发行经验的黎锋在网尚文化成立后不久,便达成了与TVB、CCTV、韩国SBS、迪斯尼、上影集团等机构的合作。2007年,网尚文化成立版权销售部,并建立了“中国网吧院线”、“中国网络院线”等网吧业务平台。至此,其正式成为版权商,开始了B2B业务。

  然而,中国的影视版权环境显然无法令重新创业的黎锋乐观。如上文所述,由于有利可图,在中国各地的无数个网吧内,都在播放着由小公司压缩制作、甚至直接由网吧老板下载的影视剧。如何说服这些网吧老板选用正版,是网尚文化将人流量“变现”、实现商业模式的关键。

  黎锋选择的解决路线同样是从未有人尝试过的:和网吧以及他们的盗版内容提供者一家一家地打官司。

  开始的一段时间,网尚文化亲历亲为、挨家挨户去大型的网吧“拜访”。但海量的官司完全由网尚文化的员工去操作,显然是成本远远大于回报的做法。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黎锋决心改变模式。随后,网尚文化推广了一种称为“三三制维权”的新模式:赋予各地的版权代理商打击盗版的职能,将其变为第三方。于是,形成了由网尚文化、代理商和律师法务人员构成的团队,然后通过专业化分工、流水线作业,对城市内侵犯网尚文化影视版权的网吧进行批量取证,规模化维权,在获得赔偿后,三方共同分成。

  网尚文化要求的赔偿额往往在2万元以下,但最后庭外和解占了大多数。黎锋向记者强调,和网吧打官司不是目的:有的网吧老板在拿到起诉书的当天就关门歇业,“这样大家都没的玩了,最终目的还是说服对方使用网尚的正版影视内容。”黎锋说。

  这样的结果是,网吧老板们算了一笔账:与其天天被版权官司骚扰,不如每月多花几千元采用网尚文化的正版影视内容,而且还可以得到相对优质的技术升级和内容升级服务。

  “三三制维权”的模式最终使得网尚面向网吧的版权生意实现了商业闭环,收效显著。网尚文化在2007年当年便实现了盈利,并且它的维权生意做得越来越有“感觉”。除了网吧,网尚文化还盯上了学校、酒店,甚至洗浴中心。

  经过几年的运作,网尚文化的维权事业部(10多个人管理着全国数百名律师和合作伙伴)已经在高效运作中,实现了对公司业务的巨大贡献。仅在2009年,网尚文化的维权收入就达到了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一半。

  然而,虽然预计今年的维权收入还会增长,但黎锋认为,面对盗版仍占主流的广大市场,靠打官司的“版权传道”模式仍然收效有限,且容易引起地方利益纠葛。2007年,由于当地网吧的集体反抗,认为网尚文化打压当地经济,某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甚至专门为此向全省发出《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的文件。

  于是,善于发现蓝海的黎锋,开始在版权这棵树上寻找新的枝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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