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Web 2.0、SaaS、Cloud Computing 等议题,备受全球市场关注,不过,企业是如何看待上述应用,其究竟是有益于企业业务推广的通讯技术,或者仅仅是“IT流行语”?
在探讨上述问题前,得先弄明白,Web 2.0、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SaaS)与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有何关联性。
从近来Amazom、IBM、Google、微软、甲骨文及Yahoo!奇摩等厂商所推出的产品服务来看,Web 2.0的概念在于“与使用者互动沟通”、SaaS则是其宣称有助于企业“降低信息投资成本”的服务传递新模式,而云计算则是实现上述应用的“新型态基础建设架构”。
Web 2.0 首重互动沟通
Web 2.0强调的是,与使用者进行互动沟通;企业可通过各种通讯技术,提升网络应用服务的系统接口与使用者(企业员工与顾客等)的互动等。
Web 2.0这个概念起源于O’Reilly Media首席执行官Dale Dougherty和MediaLive首席执行官Craig Cline的脑力激荡会议。Dougherty曾指出,网络应用服务正处于文艺复兴阶段,各种新型或相对新的技术,都将不断的改变商业规则,以及不断演化出新的商业模式。
Web 2.0除在因特网服务应用市场中备受讨论与关注外,也有不少系统服务供货商开始将最能突显Web 2.0精神的RSS与AJAX内嵌至自家软件产品中,如IBM、微软、甲骨文(Oracle)及思爱普(SAP)等业者推出的商业智能(BI)系统皆强调已内嵌符合Web 2.0精神的各种技术,如RSS等。
当然,也有不少企业开始将Web 2.0应用在企业信息工作环境中,事实上,许多企业已将RSS应用在对外的企业电子报订阅,并开始通过AJAX进行网页开发等,如CNET/ZDNet网站即有提供RSS电子报订阅服务。
SaaS与云计算 是厂商的另类营销模式?
SaaS与云计算,分别代表了新型态的网络应用服务传递模式与基础建设架构。
SaaS强调的是,企业无需自行部署与维护信息系统,可以网络订阅的方式,实时取得所需的网络应用服务,但缺点是,SaaS供货商甚难针对企业营运模式等不同,定制专属企业的网络应用服务,多是委托第三方独立软件供货商(ISV)进行,如Salesforce.com等。
云计算则是一种新型态的信息基础架构;有别于传统的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云计算强调的是,企业通过大量使用开放原始码软件,以及依循一致的数据交换标准等方式,将各种厂牌的硬件产品整合在一起,视业务需求弹性调配硬件资源。
最明显可见的例子是,Yahoo!奇摩提倡的Yahoo!Open Strategy概念,以及IBM提倡的涵括“云计算基础架构(Cloud Infrastructure)”、“云计算应用平台服务(Cloud Application Platform Service)”及“云计算产业应用服务(Cloud Delivered Service)”的云计算架构,以及日前推出的Bluehouse等。
从Amazom、Google、IBM及微软等业者纷纷在近1、2年的动态,如大肆兴建数据中心/Server Farm,以及开始提供各式样的SaaS等事来看,可发现,SaaS与云计算,似乎已成为系统服务供货商销售自家产品服务的新手法。
如Amazom提供的EC2服务、Google的Google.doc、IBM的“随需管理服务(On Demand Managed Services,ODMS)”、微软的CRM Dynamics等。
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系统服务供货商都积极于投身SaaS与云计算。
SaaS与云计算的获利模式不清
甲骨文与惠普(HP)虽已开始通过SaaS的方式,将部分软件产品销售给企业客户,但,上述应用仍属少数,不只如此,甲骨文跟惠普也会挑地方推广SaaS,举例来说,甲骨文一直没有在台湾市场推出Siebel CRM on demand。
其次,从上述甲骨文与惠普的高级主管,在近期的对外发言内容来看,诸如云计算这种还未有明显可见的商业获利模式的技术/应用,其目前仍“兴趣缺缺”。
如甲骨文共同创办人及首席执行官Larry Ellison在座谈会中指出,SaaS确实有其市场在,但却不够大,这从Salesforce.com的历年营收获利,即可看出,而云计算则比较像是信息产业的最新流行语,尚未有具体可见的营运获利模式。
而惠普的某高层亦曾指出,Web 2.0、SaaS与云计算等,确实是信息产业的流行趋势,但对惠普这种务实的企业来说,除非云计算等应用,真能摇身一变为“有利可图”的服务机制,否则,很难有具体的研发或投资方向。
除了甲骨文与惠普不是挺看好SaaS与云计算等应用,IDC应用软件研究经理曹永晖亦于日前受访时表示,软件业者之所以会积极于投入SaaS与云计算,是为了“不落人后”,尤其,Google的兴起,更让所有的软件业者深深体会到一件事情:即便SaaS与云计算等机制的具体获利模式,仍处“雾里看花”阶段,但软件业者为确保其可在因特网的世界中取得一席地位,还是只能先行卡位、投资。
企业较易落实Web 2.0机制
换句话说,对于Web 2.0、SaaS及云计算等应用有兴趣的企业来说, Web 2.0似乎是相较于SaaS与云计算等应用,较易实现的应用,对中小企业来说,尤甚如此。
因为Web 2.0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概念,企业不一定需要安装某种软件方可,相反的,企业可以依照营运策略,拟定相对应的管理规范或导入e化工具。
至于在云计算这块,对于需要大量处理各种交易数据的企业,或者是必须部署“永不中断的信息工作环境”的企业来说,如金融与电信等产业,云计算确实有助其以更具经济效益的方式,提供各项信息服务,只不过,“Don’t know how to do”仍是导致其裹足不前的关键。
这意味着,除非软件业者能提出更有利的数据、或发布更多值得参考的应用案例,否则,即便企业对SaaS与云端运算有兴趣,也会基于“想当白老鼠”与“欠缺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力”等因素,而迟迟没有拟定相对应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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