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AOB和新加坡ACRA签署合作监管协议

PCAOB和新加坡ACRA签署合作监管协议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宣布和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签署合作监管协议,通过书信往来,双方确定了对同属PCAOB和ACRA监管范围的审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作监管。

  此次合作是PCAOB最近几年来与非美国监管者建立一系列合作监管协议努力的最新进展。PCAOB主席Mark Olson说:“在市场全球化的时代,PCAOB能够通过与其他审计监管者的紧密合作最大程度地完成监管任务。PCAOB期待通过与ACRA的紧密合作能更有效率和富有成效地监管同属PCAOB和ACRA监管范围的会计师事务所。”


  PCAOB国际事务主管Rhonda Schnare说:“ACRA是这个地区和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我们很高兴与ACRA达成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合作协议。考虑到为数众多的在PCAOB注册的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类似的合作关系对PCAOB的成功监管至关重要。


  在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颁布之后,对美国公众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些公众公司的审计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必须在PCAOB登记并遵循PCAOB的相关要求。目前,已经有来自全球86个国家和地区的850多家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在PCAOB登记,其中包括20家新加坡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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